尊敬的刘萍代表:
市人大办公厅转来您在市人大六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搬迁天诚东港加油站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0160860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深圳天诚东港加油站(以下简称天诚东港加油站)安全问题的关注。本建议由我局主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汇办。现综合各部门的办理结果,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天诚东港加油站基本情况
天诚东港加油站宗地号为T106-0032,占地面积1759.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加油站,土地使用期限40年(自1999年3月9日至2039年3月8日),根据《深圳市加油(气)站系统布局规划修编及规划选址》和[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该站为现状保留加油站。该加油站与附近最近加油站的直线距离约1.4公里,如被迁走,则该片区离最近加油站的直线距离超过《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对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0.9-1.2公里的规定,将对周边车主加油、交通等造成一定影响。
该加油站设有20m3地下油罐4个(2008年起停用1个油罐),加油机6台,总容量60m3,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局部修订版)的标准划分,该站为三级加油站。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该加油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关于天诚东港加油站与学府中学之间的安全距离
天诚东港加油站建于2001年,学府中学(原名南山中心区第一中学)建于2002年,两单位均通过消防验收,两单位之间当时相距50米,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要求。学府中学建设单位当时申报的总平面图中并无围墙,围墙建成后,加油站的油罐距离围墙5米,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为解决安全距离问题,2009年3月,该油站实施了HAN开云网页版入口(中国)开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并通过验收,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推广应用HAN开云网页版入口(中国)开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01号)相关规定,按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核定。广州安益职业技术事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出具《天诚东港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为天诚东港加油站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关于搬迁天诚东港加油站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的建议》,督促辖区安监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天诚东港加油站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并于年内组织天诚东港加油站举办一场加油站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师生和市民宣传加油站安全常识,消除学府中学师生和广大市民对加油站安全问题的担忧。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7日